我公司无租使用员工的汽车,签订的协议上写明由公司承担汽车的一切费用,这样无租使用车辆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2139发布日期: 2018-09-08 作者:木星

一、结论

不一定能全额扣除。


二、分析

公司列支个人车辆发生的费用,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给员工发放的交通补贴,这部分交通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在工资薪金14%的部分之内允许税前扣除。


三、建议

私车公用,公司应该和员工签订租赁合同,员工给公司开具租赁发票,公司凭发票扣除租赁费。对于租赁车辆用于生产经营发生的费用,比如加油费、过路费等可以税前扣除。当然还应该做好行车记录,以备查验。


四、政策依据

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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