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经营火锅的餐饮店,向加盟的商户收取加盟费,加盟费需要缴增值税吗?税率多少?

来源:税台网 人气:2386发布日期: 2018-09-10 作者:木星

一、结论

加盟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6%,如果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


二、分析

加盟费,实质上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并收取相应的费用,这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三、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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