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餐饮企业,提供食物、饮料等食品的外卖服务,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外卖服务应当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865发布日期: 2018-09-10 作者:张亮

一、结论

如果进行了加工再对外销售的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未经加工直接将购进的酒水、饮料对外销售,这和其他销售有形动产并无二致。所以,应当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二、分析

140号文件中规定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但是该文件规定的“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张亮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