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是否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347发布日期: 2011-11-1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 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五)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1年11月16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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