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来源:税台网 人气:939发布日期: 2018-09-1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90) :"一、自20181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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