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取得了一份“家政服务费”的专票1060元,能否抵扣增值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435发布日期: 2018-07-15 作者:郝守勇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发布时间:2018-7-15

①家政服务属于居民日常服务,不得抵扣增值税;

②同时由于家政服务属于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主要是用于个人家庭性方面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提醒

①对于该份专票增值税的处理,可以先认证抵扣、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②由于该份发票已经报销入账并计入了当期费用,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全部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 策

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款第5项规定: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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