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一家经营金银首饰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金银首饰加工厂(有限责任公司)加工了一批金银首饰,我单位提供主要原材料,该首饰加工厂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请问,对方向我们单位交货时,需不需要代收代缴消费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1907发布日期: 2018-09-19 作者:张亮

一、结论

不需要代收代缴你们的消费税。


二、分析

虽然“受托方”是单位的情况下,是要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但是,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的征税环节是在零售环节而非生产环节和委托加工环节,所以,委托加工环节不需要代收代缴消费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税字〔1994〕第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税台网 张亮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推荐课程
  • 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