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A公司100%控制境外C公司,现在A公司打算将C公司全部转让给其100%控制的另外一家境外B公司。境外C公司100%持有中国境内D公司的股权。境内D公司应如何履行相关手续?企业所得税应如何计算?因为是集团内重组,可以免税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1388发布日期: 2018-07-13 作者: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您的描述,境外A公司可能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规定的“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行为,但还有待企业提交详细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判定。对于您提出的这项安排属于集团内重组可否免于纳税的问题,建议参考7号公告和相关重组文件。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 (201807月13日)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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