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是否需要履行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等义务?

来源:税台网 人气:1229发布日期: 2012-09-0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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