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公交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拟于近期采购5辆公共汽车,想咨询一下,目前购置公共汽车在车辆购置税方面是否有税收优惠?
一、结论
城市公交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建议
享受该项税收优惠,你公司需注意以下事项:
1、城市公交企业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申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以及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888-2014)标准要求进行复核,并依此出具的城市公交企业和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购置计划、采购合同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关依据上述材料为城市公交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2、城市公交企业为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税手续后,因车辆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导致免税条件消失的,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3、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起止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三、税法依据
(版权属于税台网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税台网 雁渡寒潭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