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财务人员不小心丢失了完税凭证,该如何处理呢?

来源:税台网 人气:407发布日期: 2018-11-20 作者: 刘海湘

一、结论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由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但前提是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761号) 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由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但前提是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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