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异地租赁机械设备是否要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来源:税台网 人气:2048发布日期: 2018-11-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11-06

解答: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 (税总发〔2016〕106号)

征科处审核:曹大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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