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屋无偿过户给子女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来源:税台网 人气:893发布日期: 2018-09-1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09-17

解答: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货劳处审核:李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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