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酒店管理行业,增值税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申报纳税,请问可以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8-12-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十条规定:“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因此,企业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以申请自开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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