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司的大股东,和该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请问我的妻子是不是也和该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一、结论
构成关联关系。
二、分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个人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一)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扶养关系;
(二)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个人之间有前款第一项关联关系的,其中一方个人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存在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关联关系的,另一方个人与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构成关联方。”
因此,该自然人由于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该个人妻子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税法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个人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一)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扶养关系;
(二)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个人之间有前款第一项关联关系的,其中一方个人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存在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关联关系的,另一方个人与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构成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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