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租写字楼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因此个人转租写字楼,不涉及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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