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来源:税台网 人气:1335发布日期: 2019-01-0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1-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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