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内由工作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通过哪些方式报送扣除信息?

来源:税台网 人气:1194发布日期: 2019-01-14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9-01-14

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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