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行注册,即可免费进行税负分析!
对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是否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1-3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二条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转载需务必标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12366 税台答疑仅供参考,纳税人以此操作,结果自负,税台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