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能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可不可以下个月补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3-19
可以。扣缴义务人根据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员工未能及时报送,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后补报,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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