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生产车间员工购买工作服,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认证抵扣?计入管理费用-劳保费用还是福利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3-2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贵司发生工作服饰费用所取得的进项,如果未用于集体福利等不得抵扣的情形,则该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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