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能享受优惠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853发布日期: 2019-03-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3-2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因此,如您咨询的是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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