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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是否属于提供四项服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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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4-15
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物业管理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属于39号公告所称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的现代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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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108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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