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945发布日期: 2019-05-1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17

加计抵减政策属于税收优惠,按照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用于抵减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但加计抵减额并不是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也不会形成留抵税额,因而也不能申请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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