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资料留存有时间规定吗?

来源:税台网 人气:995发布日期: 2020-01-1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12366  发布日期:2020-01-15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规定: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除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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