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送达的税务文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49发布日期: 2020-03-31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三条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可以据此办理涉税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九条规定,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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