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应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770发布日期: 2021-07-22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举例:2020年8月份某出版社要出版作家的一本小说,由作家提供书稿,出版社支付给作者2.5万元。2020年8月份出版社应预扣作者个人所得税=25000×(1-20%)×70%×20%=2800(元)。年度终了后,作者取得的该笔稿酬按照14000元(25000×(1-20%)×70%)的收入额与当年本人取得的其他综合所得合并后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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