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有一批使用过的生产设备,该设备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我公司此前并未计算抵扣该设备进项税额。现将该设备用于境外投资,请问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吗?(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651发布日期: 2021-11-3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可以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该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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