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可采用哪几种申报渠道?(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439发布日期: 2021-12-27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自2022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依据税务部门推送的《缴款通知书》申报缴纳,具体申报方式有两种:网上申报(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上门申报(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部门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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