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通过福利院资助助养的孩子,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481发布日期: 2022-02-2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如纳税人与所助养的孩子不构成上述关系的,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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