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税台网 人气:683发布日期: 2022-02-1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解答: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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