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来源:税台网 人气:730发布日期: 2022-03-29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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