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国家税务(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废旧物资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增值税抵扣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省局对今年1-4月份废旧物资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情况进行了统计,分别排出上述两类发票抵扣的10个重点市(县、区),以及10个重点市(县、区)中的前10位抵扣大户。省局要求各地对上述两类发票的抵扣情况认真开展纳税评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废旧物资发票抵扣10个重点市(县、区)国税局,对前10位抵扣大户进行纳税评估,其他市(县、区)国税局要对前5位抵扣大户进行纳税评估;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10个重点市(县、区)国税局,对前10位抵扣大户进行纳税评估,其他县(市)国税局要对前5位抵扣大户进行纳税评估。评估时段2005年1-6月(申报期)。
二、评估结束后,各地于7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和《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情况纳税评估分户统计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情况纳税评估分户统计表》上报市地局,市地局汇总后于7月20日前上报省局。纳税评估报告包括评估应补增值税情况,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对存在问题要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废旧物资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各10个重点市(县、区)国税局在将评估报告、《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情况纳税评估分户统计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情况纳税评估分户统计表》上报市地局时,同时上报省局一份。
四、请各地自行从FTP//省国税/流转税处/上传区/徐海平处下载《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情况10个重点市(县、区)国税局排名表及前10位抵扣大户统计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情况10个重点市(县、区)国税局排名表及前10位抵扣大户统计表》、《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情况纳税评估分户统计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情况纳税评估分户统计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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