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简并纳税人向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报送的涉税资料,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制定了 《吉林省国税、地税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资料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纳税人办理《清单》所列涉税事项,只需向《清单》所列采集机关中的一方报送报表资料或相关涉税信息,由受理机关对涉税资料进行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双方共享共用。
本通告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6月2日
上一篇: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7年第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面向个体工商户推行网上申报方式的通告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49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4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0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1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58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