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法规
废止时间:2016-12-31
税台注释:该文相关文件自2015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4号)。
税台注释:该文相关文件自2014年4月18日起实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台注释:进一步扩大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8日
附: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
上一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第33号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
下一篇: 税总所便函〔2017〕5号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5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