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的有关规定,我署已以署税[1997]1062号文件下发了项目确认书的填制要求,为了适应国务院机构设置的变化,同时进一步简化、规范项目确认书的统一编号,以利加快审批速度,我们对署税[1997]1062号文件的附件八“关于执行进口免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统一编号、项目性质分类及操作需求的说明”进行了修改,现将重新制订的办法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原署税[1997]1062号文件附件八关于项目确认书的填写要求及《征免税证明》的编号规定停止执行。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项目统一编码长度为12位,标识方式及构成如下:
××××××××××××
审批部门代码年份主管海关代码顺序号
(一)审批部门代码:
长度为4位,第一位为英文字母,后三位为阿拉伯数字,根据审批权限的不同,共将审批部门分为四大类:
A:代表限上审批部门,后三位数字为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代码。如:审批限上项目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代码为A003。
B:代表限下审批部门中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后三位数字为部门代码。(部门代码表详见附表1)。如:农业部的代码为B023。
C:代表限下审批部门中的省级人民政府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由于地方政府有三个机构都可审批项目,因此规定:
C1:代表地方政府中的计委;
C2:代表地方政府中的经(贸)委;
C3:代表地方政府中的外经贸委(厅、局)。
后二位数字为省级人民政府及计划单列市的代码。(地方政府代码详见附表2)。
如:四川省的代码为51,则四川省计委的代码为C151,四川省经贸委为C251,四川省外经贸委为C351。
D:代表限下审批部门中的企业集团。后三位数字为企业集团代码。各企业集团的代码即在署税[1997]1062号文的附件五中企业集团名单的顺序号。
如:中建集团的代码为D001,联想集团的代码为D036。
(二)年份:
为项目审批的公元年份的最后一位数字。
如:1998年为8,2000年为0。
(三)主管海关代码:
为项目主管(直属)海关的代码(详见附表3)。
(四)顺序号:
由审批部门统一给定的所审批项目的顺序号,自00001开始,顺序编号,不得空号,不得重号。
二、项目确认书的填制规范:
(一)项目统一编码:按上述第一条编码规则给定的12位编码填制。
(二)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按《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简称《外商鼓励类目录》,设定为《目录》A)、《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乙)》(简称《外商限制乙类目录》,设定为《目录》B)或《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简称《内资鼓励目录》,设定为《目录》C)中某一类别项下的具体条目内容填写。内容文字应严格按照相应的《目录》中的规范的条目内容填写,不得填写《目录》中没有的内容,也不得采用《目录》外不规范的描述。为便于电脑输入,除中文列明条目内容外,并用代码表示项目所在《目录》位置,即用每个《目录》所给定的字母A、B、C和相应《目录》下的类别顺序号和具体条目顺序号(各用两位数字)组成。
例1:项目如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第八类第7条:油气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应填写:《内资鼓励目录》第八类第7条:油气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C0807)。
例2:项目如属于《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乙)》中第(八)类第10条:薄板连铸机制造应填写:《外商限制乙类目录》第(八)类第10条:薄板连铸机制造(B0810)。
对于贷款类项目,为便于统计,应比照《内资鼓励目录》C填出相应的产业政策条目。如没有完全对应的详细条目,则只填出对应的类别,条目的序号用“00”表示。如(C0100)。
(三)项目单位:应填写具体的项目承办或筹建的单位(企业)名称。
(四)项目性质:从以下七类中选择一种填写:
A:中外合资企业
B:中外合作企业
C:外资企业(即外商独资企业)
D:外国政府贷款
E: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F:国内投资基建
G:国内投资技改
(五)项目内容:可填写项目名称。
(六)项目执行年限:指项目计划建设周期。如果没有规定截止年限(如外商投资企业),可填写经营年限。
(七)项目投资总额:应写明币制。
(八)项目用汇额:应填写项目进口设备的总金额。
三、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所出具的《征免税证明》编码不再由项目统一编码生成。上述鼓励项目及依据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出具的《征免税证明》,其编码一律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ZXXXXXXXXXXX
《征免税证明》的直属海关分关代码审批年份归档标志顺序号
统一标志代码归档标志:
A:外商投资类(征免性质为601、602、603及789中的外商投资)
B:国内投资类(403、412及789中的国内投资基建、技改)
C:科教用品(401)
D:国批减免(898)
E:内部暂定(998)
F:远洋渔业(417)
G:其他
如:北京十八里店海关98年审批的外商投资类的第15份《征免税证明》,其编号为Z01088A00015。
四、此文下发前,各审批部门已按原编码规则填写的确认书,各主管海关也已受理的,请迅速与原审批部门联系,按本文填写规范的要求在原确认书上改动,并要求审批部门和项目单位作相应改动。为方便企业,5月1日前凡持按原编码规则填写的《征免税证明》报关进口的,海关仍可受理,5月1日后报关进口的,必须使用新的编码规则填写的《征免税证明》。为保证建档核销的需要,上述项目确认书编号需改动时,请不要删除原编号,以备减免税管理系统应用时补输数据。
上述编码规范,各主管海关应主动向审批部门进行宣讲和解释,受理“项目确认书”时应对编码及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对有疑义的,要及时主动与审批单位联系。
海关总署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1:
国务院有关部门代码表代码:部门名称0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0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06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0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1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1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28中国人民银行29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30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4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42国家税务总局4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4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4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46国家体育总局(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47国家统计局4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49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50国家林业局5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5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53国家知识产权局54国家旅游局55国家宗教事务局56国务院参事室57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61国务院外事办公室62国务院侨务办公室6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6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65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66国务院研究室71新华通讯社72中国科学院73中国社会科学院74中国工程院75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76国家行政学院77中国地震局78中国气象局7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附表2:
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代码表:
名称代码名称代码
北京11福建35
上海31江西36
天津12山东37
重庆89河南41
河北13湖北42
山西14湖南43
内蒙古15广东44
辽宁21广西45
吉林22海南46
黑龙江23四川51
江苏32贵州52
浙江33云南53
安徽34西藏54
陕西61大连91
甘肃62宁波92
青海63厦门93
宁厦64青岛94
新疆65深圳95
附表3:
项目主管(直属)海关关别名称、代码及管辖范围序号关别名称关别代码管辖范围
1北京海关01北京市
2天津海关02天津市
3石家庄海关04河北省
4太原海关05山西省
5满洲里海关06呼伦贝尔盟、兴安盟、哲里
木盟、赤峰市
6呼和浩特海关07除满洲里海关管辖范围以外的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地区
7沈阳海关08除大连海关管辖范围以外的辽
宁省其他地区
8大连海关09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丹
东市、营口市、盘锦市
9长春海关15吉林省10哈尔滨海关19黑龙江省11上海海关22上海市12南京海关23江苏省13杭州海关29除宁波海关管辖范围以外的浙
江省其他地区14宁波海关31宁波市15合肥海关33安徽省16福州海关35除厦门海关管辖范围以外的福
建省其他地区17厦门海关37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龙
岩地区18南昌海关40江西省19青岛海关42山东省20郑州海关46河南省21武汉海关47湖北省22长沙海关49湖南省23广州海关51广州市(黄埔海关管辖范围除
外)、佛山市、肇庆市、韶
关市、清远市、云浮市24黄埔海关52广州市(黄埔区、增城市)、
东莞市、河源市、惠州市(惠
阳市、惠东县除外)25深圳海关53深圳市、惠阳市、惠东县26拱北海关57珠海市、中山市27汕头海关60汕头市、潮州市、梅州市、揭
阳市、汕尾市28海口海关64海南省29湛江海关67湛江市、茂名市30江门海关68江门市、阳江市31南宁海关72广西壮族自治区32成都海关79四川省33重庆海关80重庆市34贵阳海关83贵州省35昆明海关86云南省36拉萨海关88西藏自治区37西安海关90陕西省38乌鲁木齐海关9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9兰州海关95甘肃省、青海省40银川海关96宁夏回族自治区
下一篇: 财税政字〔1998〕50号 财政部关于建立北京空港保税区意见的函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3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5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1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