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台注释:该文中的挂面增值税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由13%调整为11%,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询问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挂面按照粮食复制品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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