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提供会议相关服务
财税[2016]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2.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住宿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知识点3.发票开具:自开专票、发票抬头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税总发[2016]7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总局解读: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知识点4.付款问题
2016年5月26日,总局政策问题解答视频会中,对住宿费发票进项税抵扣的“三流一致”的问题有个答复。
问:“纳税人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种情况能否允许抵扣进项税?是不是需要以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付款才允许抵扣?”
总局:“其实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抵扣方面,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且,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仅是住宿费,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
住宿服务增值税管理要点:
要点1.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果未提供配套服务的,则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要点2.住宿提供餐饮
酒店向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免费提供的早餐,以实际收取的价款按住宿服务征税。另外收费的中晚餐,按兼营处理。
分析:实务中,酒店对外标价的住宿费用比较高,一般分淡旺季都有不同比率的折扣。为方便报销,不少酒店都将另外收费的中晚餐,在总额不超过对外标价的范围内,一并开具住宿发票。这是违规开具,另外收费的中晚餐应开具品名为餐饮服务的发票。如果差旅费中即没有实行餐饮包干、也没有对应的餐饮发票,相应取得的住宿服务发票不应抵扣进项税。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2017年12月份修订):酒店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单独收费的货物、服务征税问题。
(1)长包房【长包房按6%住宿,前提也是提供了配套服务。注意与69号的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的区别】、餐饮、洗衣、商务中心的打印、复印、传真、秘书翻译、快递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2)电话费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不易区分,住宿清单】
(3)酒店商品部、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计税。
(4)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免税收入应分开核算,按规定进行申报,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接送客人取得的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交通运输-路陆运输;免费专车接送,不属于无偿,不应视同销售】。
(6)停车费收入、将场地出租给银行安放ATM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卖场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该不动产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办法按5%征收率计税。
(7)酒店送餐到房间的服务,按照6%的税率计税。
要点3.住宿提供物品
酒店向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饮料、零食等食品,如果在住宿费之外,单独计价收费,按兼营行为处理,单独核算销售额,按销售货物征税。如果不再另行收费,而是免费赠送的,则属于住宿服务所包含的服务项目之列,按住宿服务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2017年12月份修订):纳税人销售服务时,提供的各种货物、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服务时,包含在售价中的各种货物、服务,统一按照销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酒店房价中包含的早餐、节令食品、矿泉水等货物或者服务,统一按照住宿服务的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服务时,单独标价收取费用的货物、服务,应当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酒店在客房中单独标价销售的饮料、日常用品等,不得并入房价按照住宿服务收入征收增值税,应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要点4.酒店提供会议服务
财税〔2016〕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分析:以上可以理解为,酒店提供会议服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均按“会议展览服务”计税,不再区分住宿、餐饮等。【服务+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按兼营处理?】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核算和开票?【与140号一致】
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要点5.物品损坏赔偿款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酒店业纳税人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如何计税?
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作为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价外费用,按住宿服务收入征税。
分析:在应税销售额那一讲中,已讲过,如果不是前来消费的客人,某一个人凑过来看个热闹的,损坏了物品赔偿的,怎么征收?因为没有价,就谈不上价外,就不应征收增值税。
大多数省份都是按价外费用处理,个人认为比较合理。但也有部分省份是按销售货物处理。那就不论有没有消费所对应的销售额,即无价而有了价外,都要征收增值税。这就有点勉强了。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5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3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