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商铺是否应归类在“非普通住宅”中清算?

来源:税台网 人气:2810发布日期: 2018-11-26 作者:木星

一、结论

不是,应归类在“其他类型房地产”中清算


二、分析

土地增值税,因为不同类型房产增值率和适用政策不同,须分类进行清算。原先各地政策不一,有些地方分为两类“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有些地方分为三类“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修改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在申报表中明确房产类型分为三类。

商铺应归属为“其他类型房地产”


三、政策依据

税总发〔2015〕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填表说明14.表中每栏按照“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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