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产生的大病医保医疗费用是否由父母其中一方扣除?

来源:税台网 人气:730发布日期: 2019-01-30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1-30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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