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来源:税台网 人气:732发布日期: 2019-05-13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2366  发布日期:2019-05-1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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