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财税法[2014]67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17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
2.安徽省青年徽商商会
3.安徽省房地产研究会
4.安徽省道路运输协会
5.安徽省饲料工业协会
6.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安徽省药学会
8.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9.安徽省网商协会
1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从2017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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