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广东省省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确认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8年4月28日至5月4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民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020-83170061,83170305,省国税局020-38352121,省地税局020-85299161,省民政厅020-83312062)
广东省国税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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