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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2017年第6号)与现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17日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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