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挂牌至市税务局、县税务局挂牌期间,省税务局应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部分表证单书的正文仍暂会出现“国税”“地税”字样,此类表证单书有20个(详见附件),此20个表证单书仍合法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附件4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出具的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表证单书”2018-06-15.zip
上一篇: 国税函〔2004〕120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上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国税函发〔1990〕8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援项目税收问题的函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9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5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9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6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9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