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在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单位原列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改制时计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和省级公司“资本公积”科目的资金,原已贴花的部分不再贴花。
二、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单位原列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科目,改制时计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和省级公司“资本公积”科目的资金涉及的资金账簿印花税予以免征。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0月20日
上一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6号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下一篇: 国税发〔1999〕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土地证书年检中协作做好契税等有关土地税收征收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157546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手册
11718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3604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34353福建税务: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锦
336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3115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30107秋后算账,霍尔果斯二千多家企业被要求税务自查
281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6764广东税务发布2019年度汇算清缴热门65问
24538
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税务筹划108招

图书:企业所得税实操手册

图书:个人所得税实操手册
Copyright ©2012-2022 TAX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财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2556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