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法规
废止时间:2015-02-01
税台注释:该文自2015年2月1日废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新购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5〕671号,以下简称《办法》),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申请2006年计划购置的公务车(免税指标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车主办理免税手续。免税车辆照片请在总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免税图册/2006年免税指标”地址下载。
附件:2006年奥组委免税车辆指标清单(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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