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困扰,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保等群众需求迫切、办件频率高的办事窗口,推行周末轮班办事制度。自7月29日起,我局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实行周末轮班办事制度,受理房产交易税收申报和社保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窗口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周末轮班地税办事窗口有:
行政服务中心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 云顶北路842号 | 地税窗口咨询电话:7703125 |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 前埔东路20号 | 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178872 |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 | 安岭二路106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3号柜台 | 区行政中心咨询电话:5383450 |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 |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 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96180 |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 |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 | 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968155 |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同安区银湖路8号 | 地税窗口咨询电话:7558563 |
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楼 | 地税窗口咨询电话:7886707 |
二、办理时间
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周末轮班地税办事窗口,每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办理业务。其中: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其余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办理事项
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周末轮班地税办事窗口,主要受理房产交易税收申报(契税申报等)和社保业务,服务人民群众。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事项编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单位 | 办理时限 | 备注 |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 |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 |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 |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
XMDSJ025 | 契税纳税申报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属于司法裁定、拍卖、开发商失踪、拆迁安置房等特殊情况的,周六、日暂不受理。 |
XMDSJ045 | 单位参保增员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46 | 单位停保减员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47 |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48 | 独立个人参保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49 | 独立个人停保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52 | 城乡居民社保停保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55 |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仅可办理欠费清缴。 |
XMDSJ056 | 独立个人年度申报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年5月至6月办理。 |
XMDSJ057 | 职工社保年度申报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年5月至6月办理。 |
XMDSJ059 | 社会保险费账目补缴及纠错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60 | 参保信息变更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1-3日建账期间暂不受理。 |
XMDSJ063 | 工伤报备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
XMDSJ071 | 单位缴费证明 | √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可通过自助终端办理。 |
XMDSJ072 | 个人缴费证明 | √ | √ | √ | √ | √ | √ | √ | 即来即办 | 可通过自助终端办理。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周末轮班办事事项清单
四、其他
1.上述事项如有调整,以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告为准。
2.社保事项基本实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社保参保和停保、社保申报和缴费、社保年度申报、社保缴费情况查询和证明打印等事项,都可网上办理。参保单位或个人可登录厦门地税网站,或关注“厦门地税”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社保。
特此通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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