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科学院所属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现核定该公司2001年进口额度600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450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30万美元,上海海关进口70万美元,深圳海关进口50万美元。
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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