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系统的统一部署,浙江国税将于2016年10月8日上线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为最大限度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对纳税人正常办税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安排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16年9月26日00:00至10月8日8:30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系统切换期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各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国税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对外办理除涉税咨询外的所有涉税事项。浙江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发票信息查询等网上应用服务,以及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将暂停使用。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2016年10月8日8:30起,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各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国税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项涉税业务。浙江国税税务网站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等网上应用服务恢复使用。2016年10月5日8:30起,预约部分纳税人在新系统办理涉税业务。
三、延期申报调整因中秋节、杭州G20峰会、国庆假期及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等因素,2016年9月份、10月份申报期将作适当调整,具体为:9月征期调整为9月1日-9 月 20日、10月征期调整为10月8日-10月 24日。敬请广大纳税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涉税业务办理时间,于2016年9月23日(周五)16 :30前提前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涉税审批事项申请等事项。因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将根据金税三期上线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后续公告,请关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zjtax.gov.cn),或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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